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信息化被提到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位置,同时说明十七大对新时期信息化的战略任务,已经超过十六大“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任务,也明确宣布了信息化在我国建设小康、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战略地位,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
为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该规划已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发布。2007年4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规定,《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将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信息化工程提出的系统性管理规范,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从事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部门和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性文件。这些文件和政策的发布与实施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道路上的重要事件,不同程度地影响或决定着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方向。同时将积极的推动以公众服务为中心的电子政务发展趋势。
“十一五”期间,国家大力推动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建设和完善金宏、金税、金财、金关等重点业务系统和四大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作用日益显著,已经步入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一些现实存在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约了电子政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重建设轻应用、重技术轻管理,盲目建设、互相攀比、贪大求洋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当前电子政务项目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设施利用率不高、投资效益低下等严重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推进我国的电子政务发展,本届论坛将深入讨论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发展电子政务
构建服务型政府建设、当前国家级重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情况与主要问题、有特色的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电子政务建设与实务等热点问题。